準大學生這樣辦理戶口遷出,太原警方做出相關解答

求學十餘載、金榜題名時。目前,高考錄取通知書已陸續送達考生手中。7月22日,針對不少學子關於遷出戶口該如何辦理的問題,太原警方做出相關解答。

首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山西省公安機關戶籍管理工作規範》(晉公通字〔2023〕96號)相關規定,打算辦理遷出戶口業務的學子需滿足申請條件。身份需屬於被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等院校錄取的新生入學時自願選擇戶口遷往學校的人員。申請材料包括學校《錄取通知書》原件,身份證和戶口簿。在辦理基本流程及時限方面,申請人擬遷往省外的,可持申請材料前往戶籍地派出所戶政窗口現場覈驗材料,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申請人擬遷往省內的,憑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和戶口簿在擬遷入地辦理遷入手續。對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予以辦理。

在此,警方提醒廣大學子,接到高校錄取通知書後一定要認真閱讀學校報到須知。準備好報到所需的材料,並按照學校要求選擇是否遷移戶口及戶口遷移的辦理方式。一定要妥善保管自己的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可就近到公安派出所申請補辦。

來源:山西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