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警案撞出社安破網真相

春節歡樂氣氛還沒有完全散去,各地的燈會仍在繼續,沒想到二二九晚上在半小時內發生驚悚事件,三個家庭失去了兒子。廿四歲的年輕警察在值班臺前被突如其來的貨車撞斃;卅五歲的巡路員在巡守時被撞翻跌落邊坡不治;而那個闖禍的簡姓男子,只穿着內褲打赤膊從家中衝出,搶了澳底漁港的貨車後開上快速道路,撞翻了巡路員劉冠羣,再高速衝進八堵分駐所撞死了警員蘇昱鴻,畏罪棄車逃逸時被火車撞得身首異處,這個受到個資保護的簡姓男子,也才卅四歲。

慘案發生後,大家都在找原因,也希望能夠亡羊補牢。全國各地的警察都在討論如何強化駐地保安,交通部公路局也開始關心起巡路員的執勤安全,但,這起惡夜奪命狂飆的原因,究竟是如警政署長案發之初研判,簡男生前與警方有過齟齬而生報復之心?還是純屬思覺失調急性惡化的意外,根本無所謂的犯罪動機?

媒體報導,簡家三個子女精神狀態都有問題。數週前簡母向醫院求助前,簡男已數次因幻覺報警說簡母被殺害,足見已有相當佐證,但醫院仍主張精神評估必須觀察三個月,沒有立即收容治療,因而錯失良機,但這也與就診時已是大年夜,精神病患仍須分輕中重症,不可能全都列管相關。

當然,爲了不污名化精神病患,社區精神病患的評估必須慎重,根據二○二一年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劃,需要追蹤三個月,但如果有自傷傷人之虞,醫師可以給予強制治療。專業醫師的鑑定至關重要,也與我們挹注在精神醫療上的資源不夠有關。

二○一五年臺北市文化國小八歲女童遭隨機行兇身亡,次年的小燈泡在內湖被當街殺害,兩兇嫌都以有幻聽幻覺逃死;而二○一二年臺南湯姆熊的殺童案、二○一九年的鐵路警察李承翰遇刺案,兇手都因精障而免死;二○二一年九月屏東高樹鄉超商女店員被罹患思覺失調的楊男挖眼重傷,更是嚇壞了社會大衆。原來,在我們周遭有太多不定時炸彈,隨時可以引爆。

當時立法院就要求對於這些明顯有傷人自傷與再犯之虞的精障病患,不應該只是讓他們回到社區,甚至對於有最嚴重的再犯之虞者應該要強制收容。沒想到因爲鄰避效應,蔡政府原定的司法精神病院一直受到各地居民反對,只好化整爲零設置司法精神病房,但原定二○二五年於全臺設置四八○牀的目標,目前只完成高雄凱旋醫院的卅牀。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警政署要強化機關的硬體,很好,但是更應該加強員警對於精神疾病的認識與正確的因應。過去在立法院,我多次建議衛福部和警政署,一定要引進美國的危機處理團隊(CIT)的訓練機制,以跨專業的訓練,減少員警在面對精神病患危機事件的傷亡與失誤;但是說者諄諄、聽者藐藐,CIT和司法精神病房一樣,仍然是遠在天邊的夢想!

要人沒人,要錢沒錢,要病房沒病房,要CIT沒有CIT,這就是我們社安網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