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傳真-整合電力資源 打造低碳與永續

目前已有超過130個國家宣示2050年達到淨零碳排的目標,連佔全球總排碳量三分之一的中日韓也跟進。在臺灣,蔡英文總統也宣示臺灣要邁向2050淨零碳排。許多高度工業化國家及經濟體所倡導的碳中和路途中,擴大及優先使用再生能源是邁向低碳最有效的策略,這也是我國邁向能源轉型最主要的路徑,但若未能瞭解臺灣土地總體資源的開發總量,便難有完整的再生能源供應規劃。

在如此複雜的條件下,如何在邁向碳中和的道路上擘劃出穩健可行的方案?電力整合資源規劃就是很好的解方,所謂整合資源規劃是指把所有電力資源進行盤點與管理、環社檢核、以及城鄉體系減碳的介入,結合在一個規劃過程裡,以減少因不同規劃目標所造成的循環效應。舉例來說,當評估增加再生電源以取代石化電廠時,需要對電源,輸電,可靠性和環境影響等做整體的考量,纔有助於促成一個更有成本效益的決策,如利用現有的電廠和較不具耕地及環境孕育價值的場地,來投資新的再生能源,這個選擇對環保阻力可能是最小的。

整合資源規劃從起點考量到終點目標,各國的電業環境大多相似,但其過程會因政策、法規、市場現況與發展、以及各電業的營運狀況和目標而不同。執行整合資源規劃的過程要處理許多細節,即使細節衆多,其關鍵的執行步驟大多遵循六項程序,包括:一,設定規劃目標範圍,召開IRP規劃協調會議;二,蒐集選項及確認一致的程序,提出各類可執行的選項及程序;三,軟體建模及模擬評估,進行IRP建模和執行初始模擬與評估;四,整合資源計劃評估,由不同的評估方案推薦一個整合計劃以達成共識;五,執行計劃定案執行,調整計劃執行方案並交付執行;六,監測計劃執行成果,建立執行的監測程序以適時重啓整合資源規劃。

整合資源規劃非常重視規劃過程的記錄,以確保電力公司確實評估各項資源組合需求,政策要求目標,和電力資源運轉限制,其中包括需求管理和用電戶的能源效率改進,以利政府在政策上如何達到節能減碳目標的選擇。

無論評估的方案是否被採用,評估過的可能選擇都應該記錄,以備在大環境發生變化時再次重新評估。每個規劃過程至少需要6到12個月才能完成,執行計劃每2到3年需要修正一次,取決於能源供需市場變化的程度。

面對國際減碳要求,加上國內供電穩定以及產業持續追求成長,臺灣的電業主管機關及電力公司必須建立確實可行的短中長期能源發展策略及目標。短期內電力公司在供需端需要有效進行能源管理,同時借鏡國外行之有年的電力承載順序經驗,穩定大量的再生能源發電。中長期需要借重整合資源規劃,藉此與社會大衆形成未來電力開發的共識,實現減碳及提升供電穩定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