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傳真-協助製作財報 是銀行的業務嗎?

財務報表乃授信重要文件,永豐金所監督之GC公司辦理授信業務,貸款未徵提借戶財務報表,引發質疑。類似這種紙上公司授信態樣,永豐金事件只是冰山一角,過往銀行銷售TRF衍生性金融商品,財報造假問題,屢屢成爲焦點。立委曾質詢表示,針對銀行銷售TRF一條龍服務,即銀行協助客戶開立OBU帳戶,幫助企業製作假財報及董事會議紀錄,再進行TRF不當銷售,要求金管會裁罰。

經金管會查覈結果,發現銀行真有未確實審查董事會議紀錄等缺失,關於銀行就TRF投資人財務資料與董事會紀錄,未落實審查或徵提,近日雖開罰14家銀行,報載金管會僅表示銀行對客戶相關服務過了頭。更甚者,報載臺灣許多中小企業都是一人公司或是家庭公司,不知如何編制財報,銀行是基於服務客戶的心態,在客戶同意下協助製作財報、董事會紀錄。然而令人好奇,協助客戶製作財報何時變成銀行的業務?銀行協助作了一份不實數字的財報,客戶一字不改用印再由銀行授信,難道作假不夠明顯嗎?

金管會對於銀行上述替客戶編造假財報,以符合放款授信要件的行爲,難道不清楚嗎?類似相關異常授信曝光後,違法銀行多主張臺灣很多公司不會編財報,銀行是基於「客戶服務」,纔會熱心地協助客戶編制財報。金管會對於這種行爲,往往雲淡風輕地說銀行只是「未確實查證」,或僅居於「協助」的立場,從來不敢明說銀行人員假造財報,或是明知造假卻不爲查覈的主犯角色,也算是金管會另類解釋。

銀行授信的問題,民衆在辦理房貸時,感受最深刻。銀行多會斤斤計較審查貸款民衆的資力,絕對不會協助編制假的報稅資料。不過,類似違法放貸或給予額度從事金融商品交易時,高利之所趨,財務報表審查變成作作樣子,金融紀律束之高閣。若確如新聞所載,銀行辦理一般授信時,都會協助客戶編制財報,而且長年來是服務客戶的一環,銀行多了這項隱形業務,真是令人跌破眼鏡。由此觀之,今天會發生永豐案、鼎興牙材案、TRF風暴,不是沒有道理的。金管會的長官們,對於銀行協助客戶編制財報這項業務,不應該好好的瞭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