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傳真-TRF金融屍速列車
自1990年後,開放金融業以來,過度競爭造成銀行員面臨業務開發的艱困,如同踏上職場喪屍列車。有時到處CALL客被拒絕,還被客人消遣是電話騷擾,有時面對高層不問過程只管結果的業績壓力,可能面臨遊走法律邊緣的抉擇,作業績的辛酸,只有面對過喪屍的韓國人才知道。假若出事了,高層可能一推二五八,人肉盾牌由基層人員扛起,難怪有人說今日的業績是明日的業障,外人難以體會基層銀行員爲了衝業績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
關於鼎興詐貸案,涉及內控授信的問題,相關TRF爭議案件,當初銀行也有系統性的授信問題,不妨從TRF風暴來看銀行員面對的法律風險。據金管會金檢結果,部份銀行人員在銷售TRF等衍生性金融商品時,明知法令根據客戶資產狀態訂有銷售限制,明知不能賣TRF給某些類型的客戶,卻故意造假財報,違法將客戶資產灌水,再進行作不實KYC流程,以規避法令上銷售的限制。相關行爲,涉及僞造文書、業務登載不實、商業會計法等等刑事責任。
此外,銀行法還訂立了特別背信罪的規範,銀行法第125條之2第1項規定銀行負責人或職員,意圖爲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銀行之利益,而爲違背其職務之行爲,致生損害於銀行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相關違反法令銷售TRF的作法,若屬系統性的作爲,豈能將責任推給基層銀行員呢?深陷TRF風暴之相關銀行高層,不應輕疏違法銷售TRF的刑責,勿認爲僅僅是基層銀行員的責任。若屬系統性的違法,責任孰輕孰重,答案應屬明白。
回顧過往,今年肯定是金融業的關鍵年,一連串的金融違法事件,銀行都身處風暴中心,TRF風暴的威力更是驚人。2016年到底是金融業進化的轉捩點,還是自此更加衰敗的元年?銀行家的名言:「銀行賣的是信任,不是金錢」。金融業進化必須重振社會對於金融業的信心,但方法絕對不是把過錯推給基層人員。面對系統性缺失,金融業必須負起部分責任。面對TRF爭議,金管會呼籲,針對TRF等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爭議之處理,銀行與客戶雙方均宜以理性態度面對處理,俾利市場早日回覆正軌,誠屬正確方向。
此外,金管會對於積極處理爭議且成效良好之銀行,將優先列入恢復承作業務或其他相關申請案之參考。另對於尚未有具體成效之銀行,金管會亦將持續督促銀行積極主動或配合處理,以重建客戶對銀行之信賴,及儘速回覆市場秩序。期許金管會的積極作爲,能剎停TRF金融屍速列車。然而,客戶與銀行間相互妥協的智慧,更是終結TRF金融屍速列車的上策,且莫再讓基層金融人員淪爲金融屍速列車的人肉盾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