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傳真-從亞太國家看我國在地化投票顧問機構設置

投票顧問機構很明確係爲股東服務(含機構投資人與小股東),但仍會間接對上市(櫃)公司的營運決策產生影響,例如:董監選舉議案、董事多元化、獨董人數/任期或女性董事佔比等之國際公司治理趨勢,皆會影響投票顧問機構的投票建議,目前國際投票顧問機構耗費許多資源研究ESG,透過投票建議將力促公司更加關注ESG、永續等議題。

投票顧問機構肇始於美國且高度集中,Institutional Shareholder Services(ISS)市佔最高,Glass Lewis次之,然亞洲各主要國家亦逐漸發展在地之投票顧問機構,如印度、澳洲、馬來西亞、韓國等,前述在地投票顧問機構成立運作至少十年以上,依成立背景、宗旨及市場需求等考量,在體制設計上呈現不同發展。

印度機構投資人顧問服務公司(Institutional Investor Advisory Services India Limited, IiAS)爲當地最大投票顧問機構之一,核心業務爲提供投票建議,其他尚包含投票分析、評價及法務諮詢、協助議合服務、公司治理評分、ESG諮詢等,以智慧報告與投票資料分析平臺SMART及ADRIAN,協助投資人跟進其盡職治理活動併產制智能報告,並收錄過去印度公司的股東大會上進行的所有表決。馬來西亞的「少數股東利益監管團體」(The Minority Shareholder Watch Group, MSWG),不定期舉辦投資人論壇,並蒐集其意見,反饋給上市公司,此外並編制投票政策指南與公司治理檢查表,透過該檢查表中八個面向等一系列問題,幫助股東評估其是否滿意公司提供的資訊及股東會運作情形。

澳洲的投票顧問服務百家爭鳴,除有國際投票顧問機構ISS Australia、CGI Glass Lewis外;針對退休金,另有澳洲退休金投資委員會(Australian Council of Superannuation Investors limited,ACSI),此外,亦有股東事務有限公司(Ownership Matters Pty Ltd.,OM),多元發展。韓國最具代表性的投票顧問機構爲「韓國公司治理及永續發展中心」(Korea Institute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Sustainability, KCGS)以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和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作爲業務發展之重要支柱。

我國對公司治理推動不遺餘力,金管會甫於3月28日公佈「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2023年)」,其中第四面向的推動措施之一,即爲研議設立投票顧問機構。鑑於外資持有我國發行公司比例逐漸提高,國際投票顧問機構對我國發行公司之影響力也隨之提升,而在地投票顧問機構的設置,可針對國內特殊的股東會實務作出獨立的投票建議,協助機構投資人落實股東行動主義,並可將符合國際趨勢的投票政策介紹給國內發行公司,達成擴大盡職治理產業鏈之目標。故此,在地化投票顧問機構設置有其必要性。

本文建議,我國可分階段循序辦理相關投票顧問業務,初期可藉論壇、研討會、說明會與外界(包括機構投資人、上市櫃公司等)溝通,並先行發佈投票政策指南及公司治理檢查表等,促進股東行動主義,形成市場氛圍,待本地專業投票顧問人才養成後可嘗試發佈投票建議報告,進而最終可與上市公司議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