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不能因他國要求 降低標準
衛福部食藥署18日發佈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MRL),增列21種農藥於135項農作物的殘留容許量。專家提醒,未來農業應減少使用農藥,不能因其他國家的要求,降低進口的農產品的標準。(臺北市衛生局提供)
衛福部食藥署18日發佈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MRL),增列21種農藥於135項農作物的殘留容許量,其中有6項是農業部向衛福部提案上調,包括「阿扶平」用於番茄、甜椒、辣椒,以及「護汰寧」用於青花菜,還有「可尼丁」用於可可豆、「派滅芬」用於萊豆。專家提醒,未來農業應減少使用農藥,不能因其他國家的要求,降低進口的農產品的標準。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副署長杜麗華說明,調整的部分應是規範進口農產品,且都經過田間試驗、藥效藥殘評估農藥有效性跟安全性,像是農藥「阿扶平」在國內僅可使用在胡瓜農產品上,這次首次延伸使用在番茄、辣椒以及甜椒上,殘留容許量調整爲0.2ppm,安全採收期爲6天。
不過,陳李農改團隊執行長李武忠表示,未來農業的導向是儘量不使用農藥,走向永續、友善、有機,政府也一直宣傳如何讓農民減少使用農藥,在考慮要不要訂立這些標準前,不應違背這個大前提。他也提醒,不能爲了其他國家的要求,而降低進口農產品的農藥使用標準,爲了大衆的食安應多做把關。
臺北榮民總醫院職業醫學及臨牀毒物部部主任楊振昌指出,訂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的最重要前提是「安全」,也就是不會導致身體的危害。國際間訂有各項物質的每日攝取容許量(ADI),代表每人每天每公斤體重暴露此劑量下,終身不會有不良的健康風險,訂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前都經過詳細計算,民衆不須太過擔心。
楊振昌提到,源頭把關是食安重點,建議民衆選擇具有信譽的店家,購買到的蔬果作物品質較好,使用合法農藥並遵守安全採收期,有效減少農藥殘留,就不會攝取到人體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