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大樓公設及租屋族共用電錶 臺電教你如何省

(中時資料庫照片)

經濟部17日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考量民生物價穩定性及促進節約能源,住宅每月用電700度以下電價不調整,即每期2個月電費夏月在4,508元以下、非夏月在3,832元以下者不受影響,至701-1,000度則微調3%,1001度以上調10%。臺電建議用戶,若每月用電超過700度,可評估選用時間電價方案,搭配節電措施進一步節省電費支出。

臺電表示,民生用電調幅平均僅2.6%。針對住宅用電只有超過1,000度的部分會被調漲10%,700度到1,000度的部分微調3%,以每月用電1,100度爲例,夏月電費由4,651元增爲4,772元、非夏月電費由3,844元增爲3,941元。

近期外界關心租屋族共用電錶恐受電價調整影響,臺電建議,分租套房共用電錶者,若每月用電超過700度,可評估改採時間電價計費,尖離峰時間分開計費且均爲單一費率,不受累進費率的影響,搭配節電措施,可進一步節省電費支出。用戶可利用臺電官網首頁「用戶服務/網路櫃檯」項下之「時間電價試算評估」進行電費試算,或電洽臺電各區營業處(或客服專線1911),由臺電協助評估。

至於外界關心是否可就各套房裝置獨立電錶計費,臺電表示,須由房東向臺電申請並委託水電分隔屋內線路,須視房東意願而定。臺電自111年3月起,電費單上有增列「去年全年平均電價」,111年7月起另新增「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訊息,除可即時反映當期用電平均單價外,亦可使租屋雙方迅速瞭解各期用電狀況,供做雙方電費計收之參考。

此外,有關公寓、大樓公設,臺電會裝置獨立電錶記錄公共設施用電量,並非併入各住戶電錶內計算,不會影響分攤用戶住家用電累計度數。譬如某用戶3月用電度數爲600度,電費1,147元。其居住公寓大廈公共設施3月用電度數爲750度,電費1,533元。大樓總共有10戶住戶分攤公設電費,每戶住戶當期電費分攤電費即爲1,533元/10戶爲153元。用戶的3月電費爲1,147元加上公設電費153元,合計1,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