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亞虎認罪而李文宗不認罪 民衆黨應負起完全政治責任

▲ 前臺北市兵役局長朱亞虎(左)、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右)。(圖/記者劉昌鬆攝)

● 吳靜怡/政治工作者

朱亞虎對行賄認罪和李文宗對收賄不認罪,形成了「認罪與不認罪的矛盾」!

朱亞虎將成爲柯文哲的法律「破口」,這意味着他可能會提供更多的證詞或線索,進一步指向李文宗或其他涉案人員,這將加速案件的偵辦進程,而李文宗的行爲和反應將對整個案件的走向和結果起到關鍵作用。

柯文哲競選總統期間的政治獻金,出現多筆匿名高額的現金捐款,請問總幹事黃珊珊,會不會是由財務長李文宗一手操盤作帳?又或者,沈慶京將錢交給了朱亞虎再由朱亞虎轉交給李文宗之後,透過政治獻金讓這些不法來源轉至黨部、競總,或是捐款至智庫、基金會?木可公關的1,300萬收益和柯文哲帳戶出現的450萬,是不是跟這一串金流操作有關。

競選總幹事黃珊珊去美國前特別強調政治獻金匿名捐款,每筆都「有血有肉有人有帳號」,所以在此呼籲民衆黨儘快調出資料公開並查證與威京集團無關,避免外界揣測。

▲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競選總統時的競辦財務長李文宗,28日清晨因涉貪遭北檢聲押。(圖/記者劉昌鬆攝)

黃國昌遇到李文宗被羈押後表示,因爲沒有「特殊管道」所以對案情不清楚,反觀,黃國昌沒有「特殊管道」怎麼知道柯文哲沒有犯罪?難道真的是因爲柯文哲吃便當很快嗎?

李文宗無論在柯文哲市政團隊、基金會或民衆黨組織中,都擔任了重要職務,在任職期間所發生的弊案,民衆黨應該負有共同責任。

柯文哲和李文宗之間有沒有「共同犯罪」?柯文哲作爲李文宗的上級長官,如果被認爲明知道他們的非法行爲或未能制止他們,柯文哲還是有法律責任,黃珊珊身爲副市長、競選總幹事,會不會因爲未能有效監督而產生可能的法律責任。

李文宗直接從柯文哲前院「市政府」燒到後院「民衆黨」,民衆黨應該負起完全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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