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下水道弊案 1約聘、1廠商羈押

新竹地方法院昨針對新竹縣府約聘人員涉貪案召開羈押庭。記者巫鴻瑋/攝影

據瞭解,在縣府工務處下水道科十多年的林姓約聘人員,因爲承辦下水道工程業務經常與各廠商往來,他被檢舉疑似利用職務之便,近年來多次讓特定廠商順利進行竹北市多處社區大樓污水下水道外接公共管線工程,涉及金額達上百萬元,林男並從中收賄。

檢方前天指揮專案小組成員搜索六處地點,包含新竹縣府工務處辦公室,通知並帶回涉案人、證人共九人到案,出動五名檢察官復訊至昨天凌晨二時許,認定廠商盧姓男子與縣府林姓約聘人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受賄罪嫌重大,向法院聲押禁見。

凱米颱風來襲,新竹縣市昨停班停課,新竹地方法院昨天上午仍召開羈押庭,法官最後認定二人涉嫌重大,有串、滅證之虞,裁準羈押禁見。

新竹地檢署日前甫因「天坑案」,起訴新竹縣長楊文科及工務處長江良淵等十二人,如今下水道涉貪弊案又扯出工務處,新竹地檢署表示二者無關,是單獨案件。

新竹縣政府表示會全力配合司法調查,若有同仁涉案絕不寬貸,但若經調查並無涉案,也希望還給同仁清白;呼籲社會大衆,相關司法案件在法律未證明其有罪之前,不要先入爲主,未審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