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弱勢學子安心就學 竹市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開放申請
新竹市「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將於10日起至31日受理申請。(新竹市政府提供/陳育賢新竹傳真)
新竹市政府每年提供「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凡持有區公所2024年度核發的低收入戶證明書,且年滿25歲以下在學生,備齊資料於10日至31日至戶籍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即可獲得國小5000元、國中7000元、高中職(含五專至3年級)1萬4000元、大專院校(含五專4至5年級)2萬元助學金。
市府教育處指出,市府對經濟弱勢家庭非常關心、支持,因此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多年來不間斷持續辦理,近年來每學期嘉惠1000多名學子,投入經費達1000萬元,期望竹市的莘莘學子可以順利成長與健康茁壯,安心就學免煩惱,實現「新竹好學」目標。
教育處提醒,民衆申請低收助學金時,應備齊文件包括竹市區公所核發的2024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書;國中小生檢附有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高中以上檢附學生證或註冊證明書;有效之受款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文件皆可在「新竹市教育網」下載,請民衆先行填妥申請表及核章後,再前往戶籍地區公所申請。
此外,爲簡化申請流程,申請人可以在申請表中勾選戶籍資料查詢同意書項目,委託區公所業務窗口代爲查調戶籍資料,減少民衆奔波申請資料。
市府提醒,低收助學金每學期僅開放1次申請期程,請申請人務必於期限內至區公所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另,以下身分的學生,則不在此次補助範圍之內,已領有公費就學補助不重複核給爲原則,包括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師資培育校院、各類進修學分班、在職專班、補習學校;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者包括高中職以上,延修(畢)、轉學(系)或休學之降讀、重讀。
教育處補充,民衆若有申請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相關問題,可電洽詢教育處及3區區公所民政課,東區區公所電話:03-5218231分機208、北區區公所電話:03-5152525分機230、香山區區公所電話:03-5307105分機202、教育處特前科電話:03-5427974分機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