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天坑案 建商第2階段搶險計劃獲准

竹北天坑案,專案小組審查建商豐邑提出的第2階段搶險計劃,獲准並定1個月後現勘進度。(新竹縣政府提供/羅浚濱新竹傳真)

竹北市「丰采520」工地天坑案,建商豐邑經一個月搶險計劃施工9日期滿,10日提報第二階段搶險計劃,依工程不同施作1至3個月,縣府工務處長江良淵指出,專案小組審查決議,按第二階段計劃施作,該處固定每週派員稽查,並於1個月後進場現勘執行情形,確保均依搶險計劃執行。

豐邑在會議上先報告第一階段搶險計劃的施作成果,如東北區基礎工程與南區周邊基礎工程已完成。至於第二階段,則提報施作東北區基礎工程南向中央區基礎、B1S至B5S樓板結構工程、B6F至B1F之SRC柱結構工程、B6F至B1F逆打縫無收縮灌漿工程等,分別需要1至3個月不等工期。

豐邑說明,東北區基礎工程剩南向中央區未施作,因開挖面下方有壓力水層,對土壤穩定有風險,加上大樓基礎結構未全面完成,對建物本身有不均勻沉陷的疑慮,這部分會是第二階段的首要任務,完成後才能控制土壤穩定與建物沉陷不均勻的風險,確保道路安全。

B1S至B5S樓板結構工程則是因基礎工程完成後,各樓層樓板應立即完成灌漿,藉以完整傳遞外側土壤壓力,以免外牆牆體變形,造成外側土壤位移。

B6F至B1F之SRC柱結構工程則爲建案工程上部鋼骨結構已完成至20樓,SRC柱完成後才能完整傳遞地下室結構應力,避免建物構造挫屈,影響道路安全。

B6F至B1F逆打縫無收縮灌漿工程,則因建案工程逆打縫均尚未施工,各樓層有少量滲水情形,爲避免長期未完成施作逆打縫,造成防水失效致大量滲水而必須施作,且在本工程與基礎結構完成後,才能封井施工,停止抽取地下水。

至於每日道路巡檢、透地雷達檢測、道路沉陷監測、基地水位測量、房屋傾斜監測、壁體外傾斜管觀測、強震後檢視、豪大雨及颱風後檢查等,均持續進行。

豐邑指先前因無法如期於1個月內,繳交委託的臺中市土木技師公會製作之道路塌陷鑑定報告,上月底被專案小組要求須依社區居民需求與指定,增加委託第二個單位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

經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彙整住戶意見,預計提出的鑑定內容則包括莊敬六路道路塌陷原因、各項塌陷原因所佔比例與責任歸屬、丰采520建物高度及量體是否爲肇因、道路塌陷修復方式是否合理、丰采520施工工法是否爲肇因等,承諾將在25日提出臺中市土木技師公會的鑑定報告。

住戶代表要求,請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除了本次道路塌陷的原因,連同過去歷次坍陷以及是否有潛在坍陷可能,均一起鑑定。另要求周邊封閉的道路,在確保安全無虞後,重新鋪設柏油路面並同時解封等。

經專案小組討論過後,要求豐邑補提出第二階段搶險計劃各項施工的期程管控點,並同意按照第二階段搶險計劃施作,但仍會每週派人稽查,另初步訂於1個月後的8月9日進場現勘,確保均依第二階段搶險計劃內容施工,再視實際狀況決定是否繼續進行。

新竹縣竹北市丰采520天坑搶險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