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刊爆「柯文哲在市長室收1500萬」

臺北市前市長、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緊追關鍵金流,昨提訊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另,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彭振聲日前遭延押二月,均不服、提出抗告,臺北地方法院昨已收案,將送臺灣高等法院審查。

檢廉昨再度提訊朱亞虎、彭振聲,爲避免隔空交談有串證之虞,兩人搭乘不同警備車輛前往北檢,檢方昨也約談民衆黨政策會執行長郭威瑤,以及北市青年局副局長董晉曄作證,兩人曾爲柯文哲市長室秘書,也是「橘子」許芷瑜同事,釐清當時市長室相關行程及局處重要事件進展,訊後均請回。另調查局則借提前柯文哲辦公室主任李文宗釐清金流。

「鏡週刊」昨報導,法院延押裁定中,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且延押理由包含柯涉在二○二二年十一月一日在市長室收受一五○○萬元賄款,並命橘子記錄在USB密帳中。北檢昨一貫立場,不予評論,亦無法證實。

北市議員顏若芳說,柯擔任市長時的廉政登錄清冊,當天無登錄紀錄,若媒體報載屬實,當天誰拿賄款給柯?又是誰打開市長室大門引狼入室?但議會京華城調查小組召集人遊淑慧點出兩疑點,一是有必要如此明目張膽?二是北檢若有一槍畢命證據,爲何還不敢開槍?報導情節太驚世駭俗,已成「臺灣霹靂火」狗血劇。

柯文哲三位辯護人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昨聯合發表聲明,指週刊刊載「柯收錢地點曝光」內容,尚待檢察官調查,依無罪推定原則,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爲無罪;北院延押裁定是否提起抗告,尚待與柯文哲討論再行決定;辯護人均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

民衆黨發言人吳怡萱昨說,北檢有證據就起訴,沒證據就放人,而非讓臺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啓昱落跑,柯文哲就押好押滿押到飽,司法雙標,只會讓人民對司法「信賴」破產。

吳怡萱昨透過文字迴應,鏡週刊的內容愈來愈光怪陸離,無的放矢、牽扯無辜,還想把泄密責任推給被告方,到頭來就是臺北地檢署的豬隊友。

此外,民衆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如果真如「鏡檢」所講,就請北檢現在起訴;按照媒體刊登內容,直接寫起訴書就好,「現在就可以起訴,請問還在等什麼?」

記者蔣永佑/新北報導

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昨晚現身臺北看守所,抱着柯文哲玩偶與小草一起靜坐,她眼眶泛淚表示,昨天是柯文哲被裁定羈押禁見後整整兩個月的日子,她要來與小草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