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聯盟宣佈判決處理模式  新增重大判決爭議說明

中華職棒會長吳志揚進行說明 。(圖/中華職棒提供)

記者歐建智臺北報導

原本中職下半季規定比賽判決有問題一律在週一開會,但11日因應10日中信兄弟樂天桃猿本壘衝撞改判爭議,聯盟緊急在11日召開記者會說明,聯盟馬上針對判決說明處理模式做改進。

聯盟11日發佈判決說明處理模式,一是球賽現場判決 (審判小組):球賽現場之審判小組(成員:審判委員、現場聯盟主管待命裁判)討論並審視影片

二是一般判決爭議說明,由審判委員會議召集人:聯盟每週一由賽務秘書長擔任召集人,召集裁判長及各賽務主管進行審判委員會議,除檢討當週判決內容之外,並針對一般判決爭議進一步討論並審視影片,於審判委員會議後由召集人(賽務副秘書長)對外說明。

三是重大判決爭議說明,由審判委員會議委員長:針對重大判決爭議,聯盟必須經過更嚴謹之討論及審視,因此除球賽當天現場審判小組之外,另外加入秘書長與副秘書長、裁判長、另一位審判委員及各賽務主管共同召開審判委員會議進一步討論並審視影片,並於球賽隔日由審判委員會議委員長(秘書長)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