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協:加強行業機構首席經濟學家自律管理

趙中昊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中證網訊(記者 趙中昊)2月25日,中國證券報記者從多家券商處獲悉,中國證券業協會近日下發《關於加強行業機構首席經濟學家自律管理的通知》。

《通知》包括四方面內容。第一,各券商、相關基金公司應審慎聘任首席經濟學家,關注擬聘任人員的執業聲譽。首席經濟學家應當爲公司正式員工,對外發布研究觀點、言論須符合《發佈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範》的規定。

第二,券商聘任首席經濟學家的,應推薦其加入中證協“首席經濟學家委員會”。首席經濟學家應自覺接受協會的自律管理,簽署《證券基金行業首席經濟學家自律倡議書》。

第三,券商承擔首席經濟學家管理的主體責任,應按照相關規定加強首席經濟學家管理,建立有效的聲譽風險管理機制。參照《發佈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範》,對首席經濟學家對外發表研究觀點、言論進行事前報備,防範聲譽風險,維護行業聲譽。將假冒、仿冒公司首席經濟學家觀點、言論的情形納入公司聲譽風險管理,及時澄清事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第四,券商應引導首席經濟學家更好服務資本市場和國家經濟建設,積極弘揚“合規、誠信、專業、穩健”的行業文化,堅持負責任發聲,在宣傳解讀好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合理引導市場預期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首席經濟學家踐行行業文化核心價值觀情況納入證券公司文化建設實踐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