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攜手地方活化花蓮港區 計劃投資32.9億成立海資館

設在花蓮港區「海洋資源博物館規劃」的模擬圖。(花蓮港務公司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到花蓮觀海洋資源博物館土地撥用進度,並支持友善賞鯨。(海洋委員會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港區一塊7.4公頃土地,由臺灣港務公司、縣府簽署MOU,共同推動成立「國家海洋研究院海洋資源博物館」選址計劃,預計7年完工,總投資規模達32.9億元,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昨到花蓮關切進度,表示土地撥用如無問題,海委會支持海資館興建。

花蓮縣政府去年3月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簽署MOU ,「共同推動花蓮港區土地活化與觀光發展合作備忘錄」,雙方要推動花東港區遊憩觀光產業、共同拓展海洋文化,並就「國家海洋研究院海洋資源博物館」選址花蓮港東工地,規劃用地約7.4公頃、興建期7年,其中包括航港局土地5.2公頃及縣政府土地2.2公頃。

這項總投資規模達32.9億元,港務公司未來計劃以海資館爲中心,透過周邊觀光遊憩開發,結合北側奇萊鼻燈塔、四八高地與南側漁業專業區,形塑海洋觀光廊帶發展。另外,港務公司初期規劃,第13至16碼頭及後線基地,也將發展爲「東海岸文創倉庫市集暨探索型跳島郵輪旅運基地」。

縣府說,主委管碧玲28日率隊參訪花蓮,會中談及有關「國家海洋研究院海洋資源博物館」進度,並表示土地撥用如無問題,海委會將支持海資館興建。縣府感謝海委會支持花蓮海洋資源博物館的興建,土地撥用程序繁瑣,縣府簽署備忘錄後依相關規定辦理中,期盼地方與中央共同打造海洋產業孵化基地。

縣府強調,與港務公司簽署MOU以來,縣府積極推動土地撥用程序,提供海資館土地使用;盼望待相關流程完備後,中央能支持預算,讓海洋資源博物館順利落腳花蓮,活化花蓮港區併爲地方創造海洋產業鏈,攜手共構指標性港區觀光廊帶。

另外,管碧玲也與花蓮賞鯨業者倡導「友善賞鯨」,由賞鯨業者協調現有解說員及船長組成鯨豚聯合巡護隊,於賞鯨旺季期間,對遊客宣導友善賞鯨守則、環保減塑及友善海洋環境觀念。

花蓮區漁會提出將賞鯨休閒碼頭旁的多功能場館打造成多元活動空間及友善海洋環教場域,管碧玲也允諾補助相關設施經費,讓未來賞鯨觀光產業的整體發展更加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