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3.09億元資金用於南方多地農業生產和水利救災

財聯社5月1日電,財政部會同水利部、農業農村部於近日下達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3.09億元,支持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貴州等7省(自治區)全力做好洪澇救災等相關工作。一是安排水利救災資金1.54億元,支持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等地加快推進水毀水利工程設施修復,落實落細各項洪澇災害防災救災措施,及時防範化解風險隱患,牢牢把握防汛救災工作主動權。二是安排農業生產防災救災資金1.55億元,支持浙江、江西、廣東、貴州等地抓住春季生產關鍵時期,抓緊開展汛後農作物改種補種、農業生產設施水毀修復等工作,切實保障糧食生產平穩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