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新村文化景觀是核心價值 不是發展絆腳石
歷史建築中興會堂修復活化後,成爲舉辦藝文、農產和文創市集的重要場域。(廖志晃攝)
臺灣省政府大樓,內部避震結構加強。(南投縣政府提供/廖志晃南投傳真)
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日前公佈中興新村整體規畫計劃,行政院長蘇貞昌也要求南投縣政府解除文化景觀限制,纔不會綁手綁腳難做事;縣府則表示,歷史建築活化後,達到維護文化景觀與促進發展的雙贏局面,絕不是絆腳石。
中興新村是臺灣省政府所在地,曾經是全臺政治權力核心,但凍省20多年來,中興新村日漸凋零,昔日繁華換淒涼;其間數度提出大學城、高等科技研究園區、中央機關南遷構想,然而就像革命,總是尚未成功。
依國發會最新規畫,將面積220公頃的中興新村,規畫成北、中、南3大核心區,北核心是歷史文化區,中核心爲地方創生育成村,南核心區定位爲「大學城」將由國立中興大學進駐。
對於中央積極促進中興新村活化,並且提出整體計劃,縣府表示樂觀其成,也希望中央能有更進一步的執行計劃與預算編列,實際推動中興新村的繁榮進步。
至於蘇揆所稱,文化景觀限制發展部分;縣府強調即使中興大學進駐、乃至於全區的活化 利用,都與文化景觀的歷史保存沒有衝突,例如國發會修復臺灣省政府大樓、中興會堂、省政資料館等古蹟或歷史建築,都在文化局協助下,陸續完成活化再利用,達到雙贏的效果。
縣府指出,未來實際執行活化時,如果有與文化景觀保存衝突,或需更大活化再利用空間,文化局會全力協助檢討調整;文化保存絕對不是發展的絆腳石,而是讓歷史與人連結、價值能夠延續,並與地方發展共存共榮,成爲全體國人的重要文化資產。
此外,在文化景觀範圍內的公務宿舍區整修,文化局也依《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中興新村保存原則及保存維護計劃」,大幅放寬限制,讓沒建照的老舊建築整建獲得解套,能夠合法更新內部,同時保留老建築的外觀與歷史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