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節到來 南投消防局加強宣導爆竹煙火安全

中秋佳節到來,南投縣消防局特加強宣導爆竹煙火安全。(南投縣政府提供)

中秋佳節到來,南投縣消防局特加強宣導爆竹煙火安全。(南投縣政府提供)

下週六就是月圓人團圓中秋節,因有連續3天假期!南投縣消防局特加強宣導爆竹煙火安全,動員消防人員及縣防火宣導隊,密集訪查縣內販售煙火爆竹的雜貨、金香鋪等店家;針對煙火爆竹「認可標誌」及12歲以下兒童必須有家長陪同才能購買、施放爆竹煙火。違反者可處3000元到1萬5000元罰鍰,只能在上午8時到晚上10時施放。

南投縣消防局及防火宣導大隊埔里分隊人員,連日到埔里鎮多家金香鋪,提醒店家注意嚴格遵守「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只能販售貼有「認可標示」的合格、安全爆竹煙火;同時提醒前往購買菸火爆竹消費者,務必認明爆竹煙火的「認可標示」,並依照爆竹煙火上所印安全施放方式使用。

消防局科員陳志彥說,販售業者不得販賣未貼有「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或販賣升空類、飛行類、摔炮類的爆竹煙火給未滿12歲的兒童,以及以自動販賣機、郵購或其它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的業者,違反的業者都可處以3萬元到15萬元。

消防局強調,爲杜絕不肖業者違法囤積爆竹煙火,將全面查緝本縣金香鋪、大賣場及夜市攤販等爆竹煙火販賣場所,如儲存或販賣超過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所訂管制量者;將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予以沒入,並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