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車廂持玩具槍揮舞 引爆乘客恐慌!男遭強制就醫

葉姓男子2月29日從臺中捷運市政府站往烏日高鐵站,他在車上把玩玩具槍,造成民衆恐慌。(翻攝照片/張亦惠臺中傳真)

葉姓男子2月29日從臺中捷運市政府站往烏日高鐵站,他在車上把玩玩具槍,造成民衆恐慌。(翻攝照片/張亦惠臺中傳真)

一名葉姓男子2月29日搭乘臺中捷運時在車廂內亮出玩具槍揮舞,造成乘客恐慌,葉男隨後在烏日被警方逮捕。檢方認爲,葉男疑有精神衛生法規定的精神狀態表現異常,有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通知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協助護送就醫,同時責付葉男的媽媽與警方,密切注意掌握葉男精神與就醫狀況。

葉姓男子2月29日從臺中捷運市政府站往烏日高鐵站,他在車上把玩玩具槍,造成民衆恐慌,他則供稱近來因創業失敗,精神壓力大,希望藉在車上把玩玩具槍的舉動發泄引起他人注意。警方表示,此行爲已涉嫌刑法第151條恐嚇危害公衆安全罪,已依現行犯逮捕並將其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地檢署檢察官李承諺檢察官訊問後,認葉男涉犯刑法第151條、第 305條的恐嚇公安、恐嚇危安罪嫌重大,並發現被告疑似爲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1項第1款所定狀態之人,有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者,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等情形,因此請警方通知臺中市衛生局協助護送葉男到指定醫院就醫,並同時責付被告母親及經方警密切注意,隨時掌握葉男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