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泰使館推護照回郵服務 4月19日起實施

中國泰國使館網站消息,爲進一步便利中國公民辦理護照,中國駐泰大使館自2021年4月19日起爲中國公民證件申請人提供護照回郵服務。中國公民到使館遞交申請時可選擇回郵服務,通過郵寄方式接收已辦好的護照,不需要再次到大廳領取證件。現就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對象:中國公民本人到大使館證件大廳遞交的護照頒、換、補發申請。

二、申請流程:申請人在駐泰使館領事證件大廳辦理完護照頒、換、補發申請後,可在大廳回郵窗口自願提出回郵服務申請,並按相關要求填寫相關申請材料、預繳證件費用並遞交回郵信封。申請人可在來館前預先所在地附近郵局提前購買已付足郵資並寫清收件姓名地址電話的泰國郵政EMS信封。詳細流程請參見《回郵服務操作指南

三、證件郵寄:如您選擇回郵服務,駐泰國使館將在收到新護照後,通過泰國郵政將新舊證件及繳費收據一併快遞給申請人,郵寄時間一般需要2-3個工作日

四、注意事項

(一)領事證件大廳不出售信封或郵票,您可事先在任意一家泰國郵局購買信封和郵票。

(二)請您在收件人處填寫本人姓名和收件地址,爲保證郵件不被錯投,請您務必用英文泰文清晰、準確寫清楚您的姓名及地址。請注意,郵寄目的地僅限泰國境內地址,不提供郵寄到境外的服務。

(三)申請回郵服務需將舊護照留存使館,無法借出使用。

(四)回郵服務無法確定準確的送達日期,一旦選擇回郵,則不可改爲到大使館證件大廳現場領取。如您急於領取證件,建議您選擇憑取證單自行或委託他人前來大廳領取。

(五)除正常的辦理時間外,投遞及郵寄還需額外時間,請您耐心等待。請注意,使館不負責追蹤郵遞信息,請您記錄並保存好郵寄編號,自行聯繫郵局查詢郵寄狀態

(六)證件回郵服務存在風險,包括證件丟失、損壞、延誤等,申請人對自願選擇回郵服務而產生的此類風險應有準備並自行承擔責任,併爲此留足補救時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