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推動疫苗護照 入境仍須照規定隔離
多箇中國駐外使領館發佈通知,已接種中國生產的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苗者,可獲赴中國簽證便利,但入境後仍需遵守隔離規定。(圖/中新社)
中國正持續推動自己的「疫苗護照」。多箇中國駐外使領館發佈通知,已接種中國生產的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苗者,可獲赴中國簽證便利,但入境後仍需遵守隔離規定。
中新網報導,中國駐泰國大使館、駐日本大使館、駐巴基斯坦大使館、駐以色列大使館等多個駐外使領館近日發出通知表示,15日起,對已接種中國生產的COVID-19疫苗、並持疫苗接種證明資料的簽證申請人員提供便利。
這些人中,要到中國從事必要復工復產活動的人員及其家屬,可按疫情前的要求準備資料並遞交申請。符合有關條件的申請人,無需提供中國省級外事或商務部門出具的邀請函。
多箇中國駐外使領館並擴大了因「緊急人道主義需要」到中國者簽證審發範圍。適用人羣是中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赴中國事由包括家庭團聚、贍養、探親、奔喪或探望危重病親屬。
不過,中方關於搭乘航班赴中人員須憑COVID-19病毒核酸檢測及血清抗體檢測雙陰性證明搭機的要求不變,且有關人員入境後仍要遵守中方關於隔離觀察的相關規定。(編輯:張淑伶/翟思嘉)11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