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男足前總教練李鐵 受賄等五宗罪全認了

李鐵(中)涉受賄五宗罪全認了。(咸寧中院微信公號)

大陸湖北咸寧中院微信公號消息,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3月28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前總教練李鐵受賄、行賄、單位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一案。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院將擇期宣判。

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李鐵,於2019年至2021年間,利用擔任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選拔隊(男足國家選拔隊)總教練、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男足國家隊)總教練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相關單位和個人在球員入選國家隊、贏得比賽、簽約俱樂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人民幣共計5089萬餘元(人民幣,下同)。

2019年,李鐵爲當選男足國家隊總教練,請託他人提供幫助,後於2020年給予他人100萬元。2019年,李鐵在武漢卓爾職業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卓爾俱樂部)任職期間,爲謀取當選男足國家選拔隊總教練、提高卓爾俱樂部影響力等利益,與該俱樂部負責人商定,請託他人提供幫助,該俱樂部給予他人200萬元。

2017年至2019年,李鐵利用擔任卓爾俱樂部總經理、總教練職務上的便利,爲河北華夏幸福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華夏俱樂部)在球員轉會、贏得比賽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先後收受華夏俱樂部給予的共計2675萬元。

2015年至2019年,李鐵先後在華夏俱樂部、卓爾俱樂部任職期間,爲贏得比賽或獲得有利比賽結果,與俱樂部負責人商定,請託其他足球俱樂部在比賽中配合或者消極比賽,華夏俱樂部、卓爾俱樂部給予相關人員錢款共計3905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追究李鐵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李鐵及辯護人進行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意見,李鐵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大陸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和各界羣衆四十餘人旁聽了庭審。

中國足球協會競賽部副部長黃鬆受賄案,武漢市足球協會前常務副會長付翔貪污、受賄、行賄、單位行賄案和成都市足球協會前總席辜建明貪污、受賄、單位行賄案,當日分別由湖北省鬆滋市人民法院、嘉魚縣人民法院、通城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