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恆大:廣州法院對公司及許家印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中國恆大:廣州法院對公司及許家印採取限制消費措施】財聯社11月26日電,中國恆大在港交所公告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11月14日發出案號爲(2024)粵0115執8571號的法院命令。根據該命令,由於本公司未能根據廣州法院發出的執行通知書履行相關給付義務,廣州法院對本公司及許家印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在高消費領域的非生活或工作必需消費行爲。公司股份自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時18分起暫停買賣,並將繼續停牌,直至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