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完善金融監管體系,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監管

北京商報訊(記者宋亦桐)7月21日,新華社受權發佈《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指出,完善金融監管體系,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監管,強化監管責任和問責制度,加強中央和地方監管協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