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加大設施建設和場地供給支持力度 大力發展價格可負擔、質量有保障、運營可持續的普惠養老服務

財聯社1月7日電,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深化養老服務改革發展的意見。發揮養老服務事業發展政府主導作用。強化政府對養老服務的規劃引導、政策支持、組織保障、監督管理,擴大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養老服務供給。兜底性養老服務設施主要由政府依規劃建設供給。完善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優化服務內容,健全服務供給、評價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促進普惠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機制,加大設施建設和場地供給支持力度,大力發展價格可負擔、質量有保障、運營可持續的普惠養老服務。完善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制度,評估結果全國範圍互認、有關部門按需使用。建立常住地養老服務供給機制,完善養老服務補貼異地結算、服務資源對接等機制,推進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養老服務一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