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東三駐臺代表挨告怨行政部門置之不理 外交部迴應了

「阿拉伯在臺商務協會」爲內政部登記在案的NGO團體,但已多次被沙烏地阿拉伯、阿曼與約旦駐臺代表檢舉有混淆、誤導及詐騙疑慮。圖爲沙烏地阿拉伯商務辦事處辦公室設於外交部的使館特區內。(王爵𬀩攝)

沙烏地阿拉伯、阿曼以及約旦駐臺代表,多次檢舉NGO團體「阿拉伯在臺商務協會」有混淆、誤導及詐騙疑慮,卻反遭商會控告妨害名譽,三國駐臺代表傳出對外交部消極未妥適處理此案感到悲哀。對此,外交部表示,外交部在接獲請求時均積極迴應,並無置之不理或消極迴應情形。

「阿拉伯在臺商務協會」在內政部登記爲「社會團體」,於2018年登記成立,負責人爲敘利亞裔的「韓威爾」。2020年起阿拉伯國家駐臺主要代表國家陸續接獲一些情資,該NGO團體聲稱能協助處理臺灣人去阿拉伯世界投資。

之後這三國駐臺辦事處陸續接獲有臺灣公民反應,該商會出具的原產地證書,未獲商業目標國接受,於是向臺灣外貿協會發函示警,並將相關疑慮請外交部移請調查局調查,卻反被該商會控告妨害名譽,北市中山分局甚至發函要求到案說明,差點釀外交危機。

三國駐臺代表對於外交部與內政部至今都只有行文該NGO團體要求配合,近期更出現網軍開始在網路上散播代表們的個人手機還有騷擾電話,感到「Depressed(悲哀)」。

對此,外交部說明,首先,「阿拉伯在臺商務協會」(Arabic Chamber of Commerce)是在我國登記的非政府組織,其英文名稱雖稱爲商務協會,在某些國家是具有官方或半官方性質,但本案中之NGO組織並非獲阿拉伯國家授權的在臺代表團體,並曾引起中東三國駐臺代表處認其有誤導疑慮。

外交部曾以「阿拉伯在臺商務協會」系屬非政府組織,而商會具官方性質,函請內政部妥善處理「阿拉伯在臺商務協會」登記事宜。

有關「阿拉伯在臺商務協會」提告沙烏地阿拉伯、阿曼及約旦3國駐臺代表損害名譽,衍生刑事、民事訴訟部分,外交部表示,尊重司法機關職權,通常在處理駐臺機構或人員的司法案件時,向由外交部確認豁免範圍後正式發函司法機關說明。

外交部指出,本案我司法機關曾針對該3國在臺人員所享待遇及禮遇部分函詢外交部,外交部在確認與各該國雙邊外交互惠情形後已函覆說明,另曾函告國內司法機關說明在傳喚駐臺官員前,應先向外交部確認豁免範圍,以免引發不必要的爭議。

至於有關駐臺代表在網路遭受騷擾部分,外交部表示,倘有人身安全遭受危害情形,建議駐臺機構蒐集相關資訊向警方備案,外交部將請警方加強駐臺機構及人員的安全維護工作。

外交部強調,外交部在接獲相關駐臺機構及我司法機關就本案提出之請求時,均立即處理、積極迴應,並無置之不理或消極迴應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