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名醫名下91房 被國稅局補稅212萬元

(報稅示意圖。圖/顏謙隆)

中區國稅局指出,中部一位名醫手上持有91戶房屋且座落於一中商圈,堪稱一中商圈超級包租公,國稅局也依照專案查覈要求其補稅,最後補繳212萬元所得稅款,爲目前囤房大戶查覈專案最大咖。

官員表示,該醫生原本收到國稅局輔導函後自動補繳2016~2019近四年所得稅約10萬元,約等於44萬元租金,但其中2018、2019還沒有租金收入,明顯不符常理。

經過國稅局實地訪查,果然發現該醫生名下房屋近年多爲滿租,明顯短漏報租金,後來國稅局又找該醫生「喝咖啡」,要求說明短漏報情況,最後才補繳202萬元稅款,合計補稅212萬元。

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租賃所得若無法逐項列舉,可適用財政部各年度費用標準,以43%爲必要費用,剩下57%纔要課稅,再依個人綜所稅率計算稅負。

以該位中部名醫來說,因診所收入偏高,每年所得多半約300萬元以上,加上租金收入,多半將觸及所稅率40%門檻(所得淨額達453萬元以上)。

若按照每年綜所稅補繳53萬元、四年補繳212萬元,再依序以綜所稅率40%、租賃所得費用標準57%估算,可反推出該名醫每年租賃收入約232萬元,近四年約漏報9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