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冠肺炎更名了!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2022年第7號
一、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爲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
二、經國務院批准, 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採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再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關於印發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總體方案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 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 情聯防聯控機制各成員單位: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平穩有序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 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制定了《關於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各地各部門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相關建議,請及時反饋機制綜合組。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疫 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
(國家衛生健康委代章)
2022年12月26日
12月2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印發《關於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要點如下→
■ 關於核酸檢測
檢測策略調整爲“願檢盡檢”; 不再開展全員核酸篩查 。
對醫療機構收治的有發熱和呼吸道感染症狀的門急診患者、具有重症高風險的住院患者、有症狀的醫務人員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
疫 情流行期間,對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脆弱人羣集中場所的工作人員和被照護人員定期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
對社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長期血液透析患者、嚴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風險的社區居民、3歲及以下嬰幼兒,出現發熱等症狀後及時指導開展抗原檢測,或前往社區設置的便民核酸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
外來人員進入脆弱人羣聚集場所等,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現場開展抗原檢測。
在社區保留足夠的便民核酸檢測點,保證居民“願檢盡檢”需求。
保障零售藥店、藥品網絡銷售電商等抗原檢測試劑充足供應。
■ 關於分級分類救治患者
未合併嚴重基礎疾病的無症狀感染者、輕型病例,採取居家自我照護。
普通型病例、高齡合併嚴重基礎疾病但病情穩定的無症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在亞定點醫院治療。
以肺炎爲主要表現的重型、危重型以及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點醫院集中治療。
以基礎疾病爲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礎疾病超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亞定點醫院醫療救治能力的,在三級醫院治療。
■ 關於出入境
依據國境衛生檢疫法,不再對入境人員和貨物等採取檢疫傳染病管理措施。
來華人員在行前48小時進行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者可來華,無需向我駐外使領館申請健康碼,將結果填入海關健康申明卡。如呈陽性,相關人員應在轉陰後再來華。
取消入境後全員核酸檢測和集中隔離 。健康申報正常且海關口岸常規檢疫無異常者,可放行進入社會面。
取消“五個一”及客座率限制等國際客運航班數量管控措施。各航司繼續做好機上防疫,乘客乘機時須佩戴口罩。
進一步優化復工復產、商務、留學、探親、團聚等外籍人士來華安排,提供相應簽證便利。
逐步恢復水路、陸路口岸客運出入境。
根據國際疫 情形勢和各方面服務保障能力,有序恢復中國公民出境旅遊。
來源:杭州交通918、央視新聞客戶端、國家衛健委官網、健康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