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法律學者怒轟薛瑞元「隨便釋憲」!揭4點真相痛批自以爲是

衛福部長薛瑞元。(資料照,黃世麒攝)

衛福部長薛瑞元日前稱確診者不能投票,是爲符合促進公共利益「沒有違憲」,遭國民黨臺北市長候選人蔣萬安酸「跑來搶大法官的工作」,薛爲此竟反嗆「實在懷疑蔣委員的法律學位怎麼來的!」,因行政機關都須確認其行政作爲合憲。但薛瑞元的說法今被法律學者打臉,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大法官解釋憲法得經過審議、研究、辯論、投票,薛的說法幾乎就是說「只要我們做了,就是合憲的!」、「要說他自命大法官,還是擡舉了呢」。

廖元豪今(23)日在臉書指出,薛瑞元「釋憲」問題在於,行政機關行使職權,不是「要對行政作爲有合憲性的確信」,而是要認真「檢視」自己的行爲是否合憲。薛瑞元的說法幾乎就是說,「只要我們做了,就是合憲的!」哪有一絲詳盡檢視,認真迴應,把憲法放在心中的味道?廖元豪諷刺表示,要說他自命大法官,還是擡舉了。廖元豪表示,大法官解釋憲法,還得審議、研究、辯論、投票,哪有這樣一個人出來大剌剌隨便講的?

廖元豪也提出四點解釋,一、政府機關行使職權,必須恪遵憲法。因此在做各種決策時,當然要檢視這是否合乎憲法。二、在判斷係爭措施是否合乎憲法時,必須遵循憲法文義、判解以及學理。行政機關不能像大法官一樣推翻釋憲先例。三、在涉及人民重要憲法權利時,必須全力採取「不侵害」的方法去處理(例如,儘量讓人民可以投票)。四、行政機關行使職權遇有憲法爭議,必須要啓動嚴謹、深度的法律專業審議程序,去判斷係爭行爲是否違憲;而不是自己說或叫法規會背書說「本機關所爲都合憲」。廖元豪諷刺表示,那就不只是自命大法官,而是自爲神諭了。

薛瑞元的言行,也讓廖元豪想起前美國總統尼克森一句遭人咒罵,遺臭萬年的名言:「嗯,當總統做了這件事,那就表示這件事不違法("Well, when the president does it, that means that it is not illegal.")」。這句話的背景是記者問尼克森,如果爲了國家利益,總統可否做一些違法的事?廖元豪直言,薛部長的話,儼然尼克森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