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新規施行“滿月”,31家機構更名、平安旗下兩張牌照合併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官網非銀行支付機構重大事項變更許可信息公示頁面信息更新,截至5月末,央行共同意網銀在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樂刷科技有限公司等31家支付機構更名。與此同時,平安旗下兩家機構的合併申請也一併獲准,兩張牌照合二爲一。

自2024年5月1日起,《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下稱《條例》)正式施行,上述事項變更主要是爲了響應監管要求。

31家支付機構更名

在支付機構名稱變更方面,根據央行披露信息,此次中國人民銀行一口氣批准了31家支付機構更名。涉及蘇寧、本站等多家平臺旗下支付機構。

綜合來看,31家支付機構在更名後公司名稱均增加“支付”二字。具體而言,同意南京蘇寧易付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變更公司名稱爲“南京蘇寧易付寶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同意本站寶有限公司變更公司名稱爲“本站支付(杭州)有限公司”等。

《條例》自2024年5月1日開始施行,並對支付機構提出多項細化要求。其中,在機構名稱方面規定,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名稱中應當標明“支付”字樣。未經依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或者變相從事支付業務,不得在單位名稱和經營範圍中使用“支付”字樣,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博通諮詢首席分析師王蓬博認爲,持牌支付機構在名稱中標明“支付”字樣,同時禁止其他單位和個人違規使用“支付”和開展相關業務,此舉有利於明確支付業務邊界,幫助金融消費者進行區分。當前仍未更名的機構後續也將向此要求靠攏。

除了上述31家支付機構獲批更名外,另有兩家支付機構獲批合併爲一家。

根據央行披露信息顯示,同意平安付電子支付有限公司合併平安付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合併後,平安付電子支付有限公司註冊資本增至11.6958億元、《支付業務許可證》業務類型增加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全國),平安付科技服務有限公司終止支付業務並註銷《支付業務許可證》;同意平安付電子支付有限公司主要出資人由上海捷銀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變更爲平安壹錢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據悉,平安壹錢包隸屬於平安集團,旗下擁有支付機構平安付電子、平安付科技、積分服務商深圳萬里通網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等。

而上述兩家支付公司合併也是爲了響應5月1日起施行的支付新規。《條例》規定,同一股東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持有兩個及以上同一業務類型的非銀行支付機構10%以上股權或者表決權。同一實際控制人不得控制兩個及以上同一業務類型的非銀行支付機構。

王蓬博認爲,監管要求支付機構整合“瘦身”,主要是要求從業機構聚焦主業,也能減少內部競爭與摩擦,便於機構集中管理,防範金融風險發生。未來相關機構仍會選擇合併旗下公司或拍賣旗下多餘支付牌照,以實現合規。

行業“優勝劣汰”路徑更加清晰

自5月1日施行以來,新規實施“滿月”。實際上,自去年以來,支付市場就迎來了一系列變化,各家非銀行支付機構都在緊鑼密鼓進行調整。

其中,支付機構增資動作頻現。例如,根據此前央行公示顯示,同意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增加註冊資本至153億元,增資後的規模將超過此前15倍;國際支付巨頭PayPal在中國的全資子公司貝寶支付(北京)有限公司增加註冊資本至45.2億元;北京滴滴支付技術有限公司增加註冊資本至4億元。

根據《條例》規定,支付機構實繳資本最低1億元人民幣,還明確提出央行可以根據支付機構的業務類型、經營地域範圍和業務規模等,提高註冊資本最低限額。

4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又進一步對“註冊資本要求”作出詳細解釋,同時還將根據經營地域範圍和業務類型等規定附加提高註冊資本金。部分在全國展業、全牌照機構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或將提升至4億元。

非銀行支付在小額、便民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據統計,截至去年末,全國共有183家支付機構,年交易量超1萬億筆、金額近400萬億元,分別佔全國電子支付業務總量的約八成和一成,服務超10億人和數千萬商戶。

中國社科院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支付清算研究中心主任楊濤認爲,《條例》更加系統地明確了支付機構的定義和設立許可,堅持持牌經營和嚴格准入門檻,並且也建立健全了嚴重違法違規機構的常態化退出機制,這使得行業“進出機制”更加明確合理,通過“優勝劣汰”“獎優罰劣”從而實現行業提質增效的路徑更加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