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至120萬,多子女家庭上浮20%

新京報訊 (記者寇德娜)6月5日,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發佈《關於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該《通知》自2024年6月7日起執行。

其中,《通知》規定,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爲120萬元,執行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爲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爲96萬元,執行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按照對應限額上浮20%。

與此同時,《通知》提出,因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於購房後5年內,憑房屋交易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或不動產登記部門制發的不動產權證書以及稅務部門出具的發票、契稅完稅憑證,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累計提取金額應不超過購房人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此外,根據《通知》,新市民、青年人在鄭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承租本市公租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賃住房或其他租賃住房的,可按照實際支付的租金在年度內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單身繳存家庭年提取金額爲18000元,已婚繳存家庭年提取金額爲36000元,或者按照職工當年實際繳存額提取。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