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違規借調進行時:湖南吉林各清退3000多人,保障基層工作力量
“以前,我們鄉鎮一些在職在編幹部職工被借調到縣裡面各個部門,在編不在崗、一人兼數職是常態。今年年初以來,上級部門開始規範借用幹部管理。原來一個人的工作現在由更多人分擔,我們再也不用沒日沒夜加班了。”
在近日湖南永州市融媒體中心發佈的消息中,雙牌縣五星嶺鄉黨政辦負責人這樣介紹。
消息稱,今年以來,雙牌縣紮實開展鄉鎮工作人員抽借調情況摸底備案和全面清退工作,共清退15名鄉鎮工作人員回原單位。
借調是指機關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將下屬單位人員暫時調到本部門工作的一種方式。然而,一些單位和部門卻將“短期借調”變成“長期佔用”、借調幹部變成“主力隊員”…… 種種違規借調亂象引起各地重視。
澎湃新聞注意到,近期,已有多地公佈了違規借調的整治與規範情況。
例如,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0月8日文章介紹,爲基層減負賦能是一項系統工作,需要各部門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湖南省紀委監委強化“室組地”聯動,將爲基層減負賦能一體融入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巡視巡察,推動省委組織部、省委社會工作部開展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問題專項整治——取消村級組織不應承擔或沒有能力承擔的事項57項,清退違規借調鄉鎮(街道)幹部3476人。今年年初,湖南省紀委監委對借調人員進行了清退,明確不從縣級紀委監委借調幹部。
《黨建研究》2024年第9期刊發的吉林省委常委、組織部長王秋實文章提到,吉林出臺從嚴控制全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借調工作人員的意見,全省共清理規範借調人員3129人,有效保障了基層工作力量。
在甘肅臨夏州東鄉縣,微信公衆號“東鄉黨建”今年9月發文直言,幹部借調雖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上下級單位之間的交流,有利於提升借調幹部的工作經驗,推動相關工作,但有的上級部門單位借調人數超過在編人數、借調時長超過規定時長,甚至“借而不調”“有借無還”,把基層精幹力量和業務骨幹“抽空”,造成基層鄉鎮“用人荒”;有的借調人員剛步入工作崗位,基層的板凳還沒坐熱,就被借調到上級部門單位開展工作;有的借調人員受到派出單位和借調單位的“雙面夾擊”,兩邊的工作都要幹,造成借調幹部“身在曹營心在漢”“魚和熊掌要兼得”。
消息稱,今年1月召開的中央層面整治形式主義爲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會議,明確提出“着力解決借調基層幹部問題,健全規範管理制度,嚴控從縣以下單位借調工作人員”。東鄉縣按照省州關於進一步規範借調幹部的有關通知要求,由縣委組織部牽頭抽調縣紀委、縣人社局精幹力量成立聯合督查組,深入鄉鎮機關單位集中開展借調幹部摸排督查清退工作,截止目前東鄉縣共清退134名借調幹部,切實保證並充實了鄉鎮工作力量。同時,不定期開展違規借調幹部督查工作,對未經審覈審批私自借調鄉鎮工作人員的,一經發現嚴肅問責處理,有效解決了基層“帳下無人”的問題,基層幹部隊伍得到“補血充能”。
在雲南臨滄,據《臨滄日報》今年9月報道,市委組織部建立從嚴審批、承諾自控、日常監測、考覈問效四項機制,嚴控違規借調行爲發生。
臨滄市委組織部明確,符合政策要求,確因階段性工作需要借調人員的,嚴格按照“按需申請、從嚴控制”原則,實行一事一借,經組織、編制、人社3部門聯審同意後實施借調,借調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嚴禁各種形式的私下借調行爲。目前,全市手續規範、符合規定借調工作人員180人,其中,市級單位借調62人,縣(區)借調118人,無借調鄉(鎮、街道)工作人員情況。
當地集中組織、編制、人社、紀檢、巡察、督查等職能部門力量,通過每月1次隨機抽查、每季度1次蹲點調查、每半年1次專項檢查、不定期開展日常督查、公佈監督電話受理投訴等方式,強化違規借調人員行爲的日常監管。今年以來開展專項督查檢查17次,及時預警提醒存在苗頭性違規借調人員行爲的單位48個。把借調人員審批備案作爲工資審覈前置條件,實行一月一備案一覈查。借用期滿前10天由組織人事部門分別提醒用人單位和借用人員做好業務移交、按時返崗準備,臨期預警借調工作人員單位38個,及時提醒借調期滿當事人按時返崗7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