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備「戰書」出庭不認罪 轟檢調利用談判籌碼「舍小抓大」
▲鄭文燦今出庭應訊,在律師陳永來陪同下進入法院。(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莊智勝/桃園報導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土地開發、收賄500萬元,桃檢偵結後依法將鄭文燦等11人起訴,並對鄭求刑12年。今(19日)桃園地院首度開庭,鄭文燦出庭否認犯行,並在刑事準備狀中指出,由於法律設有自首自白得減刑之寬典,偵查機關利用此談判籌碼,經常出現「舍小抓大」,利用犯行較輕微一方的指證,期以破獲另一方之偵查手段,因此陳述的本質上即存有較大的虛僞危險性,況且證詞內容瑕疵斑斑,毫無憑信性,而無可採。
鄭文燦具狀指出,對向犯因系具有皆成罪之相互對立之兩方,且各自刑度差異通常相當大,例如收受賄賂、與交付賄賂罪,且法律規範又設有自首或自白得減免其刑之寬典,偵查機關乃利用此擁有依法談判的籌碼,經常出現舍小抓大,利用犯行較輕微一方之指證,期以破獲另一方之偵查手段,因爲有此誘因,對向犯一方所爲不利於被告(鄭文燦)之陳述,本質上即已存有較大之虛僞危險性。
鄭文燦指出,本案公訴人引爲不利於鄭文燦之證述,最主要爲共同被告廖俊鬆之證述,然廖與鄭之間屬於行收賄之對向犯關係,爲求減刑有虛僞自白之高度風險,且有推諉卸責、栽贓嫁禍之可能性。鄭文燦還列出廖俊鬆歷次證述瑕疵,直指「毫無憑信性、而無可採!」
證述中,廖俊鬆稱前往鄭文燦官邸,是因爲楊兆麟有交代一個禮物用袋子要去送,禮物就是500萬,還稱不是楊兆麟準備、就是侯水文準備。但侯水文卻稱「黑色手提袋不是我準備,與我無關」。
對於500萬元這個數字是如何決定?廖俊鬆稱,是他與楊兆麟某次在楊的辦公室談到要與鄭文燦見面,楊隨即提到「花要插在前頭」、「要先送一些試試看」,當時廖俊鬆詢問「花要大朵還小朵?」楊則回「要送,小條也要像樣一點」;廖俊鬆接着說「不然三、五百?」楊即回「五百。」
但對於這一說法,楊兆麟否認,駁斥「我從來沒有講過『花要插頭前』,我醫生都沒有講過這種話,在我腦子裡面根本沒有這種用語用詞;500萬元的事情我不知道,我沒有決定數字!」侯水文也稱,500萬元是廖俊鬆自己提議,金額也是廖自己決定的。
而500萬遭鄭文燦退還給廖俊鬆之子廖力廷後的去向,說法也有出入。廖俊鬆表示,兒子並沒有交付予他500萬元,「廖力廷沒有把500萬元現金交給我,他只有說侯水文或楊兆麟叫他將500萬存回鴻展公司帳戶,後續如何處理我不清楚。」但會計師卻證稱該筆現金並未登載於鴻展公司帳簿內,且廖力廷也在證詞中明確表示將500萬元交給廖俊鬆保管,「我不太可能拿回鴻展公司,我是在隔天、即107年8月14日白天當面拿給廖俊鬆。」
鄭文燦指出,廖俊鬆證述瑕疵連連,且其本身個性好攀附吹噓,證詞憑信性大有可疑,「廖俊鬆實際上並非臺塑企業之總經理,但對外一再佯稱吹噓自己是總經理,塑造自己是臺塑高層假象,藉此推動華亞科擴編案;證人楊兆麟也稱,廖俊鬆以他的名義在外做了很多不好的事,「我沒有同意他這樣去騙人」。侯水文亦稱,「廖俊鬆常常在騙,回報的數字一直變」。
鄭文燦表示,廖俊鬆個性喜好吹噓、言談多所虛僞浮誇,亦獲其親生兒子認證,廖力廷亦證稱「廖俊鬆一直在跟鄭文燦吹噓他的關係很好」;妻子也稱「反正他在裡面就吹噓阿,吹噓他怎麼樣、怎麼樣。」侯水文也曾對廖俊鬆直稱「你的缺點就是話太滿」,故鄭文燦認爲,廖俊鬆證述之誇大不實已可想像,自難遽採,且廖在本案中另涉侵佔、詐欺取財犯行,品行不佳,足以認定其供述有不實自白之高度風險,且有推諉卸責、栽贓嫁禍而虛僞陳述之可能性,籲請法官公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