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實富士康4員工遭查 陸國臺辦:涉嫌「非公受賄」、挪用資金罪

▲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 。(圖/記者任以芳攝)

記者任以芳/北京報導

富士康鄭州廠傳出有4名臺籍幹部涉嫌「非公收賄」,今年1月起陸續被當地公安部門帶回進行調查。對此,大陸國臺辦今晚(11)日最新證實,相關4名臺幹確實涉嫌受賄、挪用公款等犯罪行爲。

朱鳳蓮指出,當事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挪用資金罪等犯罪行爲,被有關部門依法調查,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

朱鳳蓮也強調,「有關部門嚴格依法辦案,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先前陸委會指出曾就此案詢問鴻海,認爲案件情節怪異,鄭州公安以相當於臺灣的「背信罪」爲由拘留4名臺幹;另一方面,鴻海卻稱公司無損失,4名員工也沒有傷害公司利益的情事。

陸委會認爲,此案不排除是少數公安腐敗濫權,已嚴重傷害企業信心,對岸有關單位應儘速調查處置。另外,海基會也表示,已與公司、當事人家屬三度開會討論,提供相關諮詢與協助,後續也將視家屬需求提供必要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