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證交所季報審覈 中福、亞太電、華冠處分公佈

中福因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5款規定情事,股票已停止交易,又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今年第2季財報,核有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證交所已公告自8月17日起,股票併案停止買賣。

亞太電最近期公告申報財報顯示,每股淨值已低於5元,將改列全額交割股。

華冠因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3款情事,股票已列爲全額交割股在案,又最近期公告申報財報顯示,每股淨值已經低於3元,核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第3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情事,股票繼續列爲變更交易方法,並加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