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ETF收益分配11月1日起須揭露組成項目與佔比資訊

現行ETF第二階段收益分配公告僅揭露屬於中華民國來源應稅股利所得及利息所得佔比,投資人於實際收到收益分配通知書時,才能得知完整收益分配組成項目資訊。

爲強化資訊揭露,提升ETF收益分配資訊透明度,證交所9月底完成修訂「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增訂ETF收益分配組成佔比相關資訊揭露規範。自11月1日起,ETF發行人於第二階段公告收益分配時,需要完整揭露股利所得、利息所得、收益平準金、資本利得及其他等項目佔比資訊,亦即每受益權單位收益分配來源組成情形將全數露出。

證交所表示,本次收益分配公告新制於11月1日上線後,證交所期盼透過強化ETF資訊揭露以降低投資人間的資訊落差,投資人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各檔ETF收益分配情況,更即時獲得完整的收益分配組成資訊,協助投資人進行投資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