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杜康-DR將於8月31日下市

杜康-DR所表彰股票仍於新加坡交易所上市,杜康-DR持有人除在8月30日最後交易日前在集中交易市場賣出外,TDR持有人亦可於110年8月30日前向其存託機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申請兌回原股持有或兌回原股出售;另於杜康-DR終止上市後,存託機構將依存託契約約定於新加坡交易所出售所有剩餘存托股份,並於扣除必要費用後,將所得價款返還杜康-DR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