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點名16起腐敗案件,涉證監會司局級幹部、交易所高管等

‍在3月15日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證監會副主席李超談到反腐工作時“點名”16起證監會系統典型腐敗案件,涉及證監會司局級幹部、證券交易所高管等。

李超坦言,發行審覈領域是腐敗高發領域。到目前,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先後查辦了曾長虹、王宗成、馮鶴年、劉逖、操艦等16起典型腐敗案件。

記者注意到,上述被點名的違法人員涉及證監會司局級幹部、證券交易所高管、發審委委員和市場中介機構從業人員。如,曾長虹曾任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一級巡視員,王宗成原爲證監會會計部主任,馮鶴年爲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操艦爲證監會原發審委委員等。

這些案件暴露出當前腐敗行爲呈現“期權腐敗”“影子股東”等新特點。李超表示,針對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後的權力運行特點,對公權力的監督制約將聚焦政策制定權、行政審批權、監管執法權、處罰問責權等關鍵權力,完善制度機制。同時,堅持行賄受賄一起查,建立資本市場行賄行爲綜合懲戒機制。

記者注意到,2023年,證監會和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協同建成了證監會系統首個常態化廉政教育基地,已分期分批組織全體幹部現場接受教育。

記者 /姜慧梓

編輯/劉茜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