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2023年執法“長牙帶刺”

5月15日,證監會發布2023年執法情況綜述,顯示去年查辦案件數、行政處罰數和罰沒金額都明顯增長,其中全年罰金達到63.89億元,同比增長140%。  具體來看,2023年:證監會查辦證券期貨違法案件717件,同比增長19%;作出行政處罰539件,同比增長40%,處罰責任主體1073人(家)次,同比增43%;市場禁入103人,同比增長47%;罰沒63.89億元,同比增長140%;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和線索118件。  這份執法情況綜述還通報了“帶病申報”“欺詐發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多起資本市場典型案件。  2023年,證監會查處4起發行人在發行申報階段報送虛假財務數據案件,其中某科創板IPO企業爲達發行條件,2020年虛增利潤佔比達118%,成爲註冊制下首例在申報階段即被證監會發現查處的欺詐發行案件,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被處以1650萬元罰款。  新證券法下,證監會執行的是“申報即擔責”。對於涉嫌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爲的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即使撤回發行上市申請,也要一查到底,防止“帶病申報”和“病從口入”。  另外,去年查處的上市公司中32家已被強制退市,向公安機關移送相關涉嫌犯罪上市公司42家,其中有兩家公司的投資者獲得超過13億元民事賠償。  值得注意的是,證監會還堅持“一案多查”和“雙罰制”。對欺詐發行案相關保薦、審計、法律等中介機構一併追責,對機構和人員進行“雙罰”。2023年,共對25家中介機構、94名從業人員作出行政處罰。  另外,證監會緊盯“內外勾結”“監守自盜”“慣犯累犯”,對違規減持、操縱市場、內幕交易保持高壓執法態勢。  2023年,證監會共查辦9起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高管與遊資內外勾結操縱本公司股價案件,最高罰沒金額爲6.6億元;對個別操縱市場被多次處罰仍未收手的不法分子,依法予以從嚴從重處理。如某團伙前後操縱7只股票,被處以15億元罰沒款並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另外,2023年辦理債券違法案8件,涉及交易所、銀行間債券市場各4件。如某上市公司提前確認銷售收入、虛增利潤,證監會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合計處以42億餘元罰款。  本組稿件綜合中國證券報微信公衆號、新華社、證監會官網、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