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宮摩鐵現場抓姦!夫強壓她「要小三快跑」 害崩潰暴瘦30公斤
林女不堪先生出軌,向先生交往對象範女求償30萬。(邱立雅攝)
林女與徐男結縭20載,但林女發現徐男另結新歡,離家數月不歸,林女趁徐男返家空檔察看手機,發現先生與範女頻繁聯繫,在一次巧合撞見先生與範女同桌用餐狀似親密,先生隨後坦承與範女交往併發生性關係,不甘心的林女趁兩人幽會時展開抓姦行動,並告上法院,新竹地院判範女給付林女30萬元。
林女透過先生手機發現與範女來往頻繁,已逾一般男女正常往來分際,某天在竹北餐廳意外撞見先生與範女同店共餐,互動親密,林女氣得上前表明自己身分,質問範女姓名。徐男返家後坦承與範女交往,併發生數次性關係,並簽下協議數承諾不再犯。
但徐男對範女餘情未了、藕斷絲連,兩人還約在徐男承包裝潢的某宅幽會,林女得知消息前往捉姦,親眼目睹先生上身赤裸,下半身圍一條浴巾,範女則手持洗澡脫下來的內衣進入房間。徐男眼見太太來抓姦,立刻把太太強壓在地,要範女快跑。
眼見先生如此護花,受到衝擊的林女因此暴瘦30公斤,精神痛苦持續求助身心科,並委任律師發存證信函給範女,限期賠償30萬元,範女則僅願意陪20萬,但賠償期限到期後範女並未賠錢,還對林女提出妨害秘密告訴,讓林女再次受到打擊。
面對範女矢口否認與徐男交往,新竹地院法官調查,根據行車紀錄器錄音,兩人對話除了徐男邀約陪睡,兩人對話還出現:「下次拿按摩棒弄你」、「大老鷹變這麼強會凸出來」、「我買一個跳蛋給你用要不要?」同時也有徐男指導範女若兩人被發現,一定要強調是被自己騙說離婚才交往等開脫之詞。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範女與徐男兩人互動已逾越普通朋友間一般社交行爲,足動搖婚姻關係所重應協力保持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幸福之忠實目的,造成林女因此受精神上痛苦,不因刑案通姦除罪化而受影響。範女辯稱現行法制無法導出配偶權觀念,稱林女無從因配偶權受侵害而請求精神慰撫金,並非有據,判範女賠償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