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宮揪外遇「電愛」對話怒告 夫辯:僅嘴砲未實戰

正宮揪「電愛」對話提告求償,老公辯稱,純聊天並未發生性行爲,一審法官認定是實際體驗,且精神外遇比起肉體外遇侵害配偶法益程度有過之無不及,判賠60萬元。(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已婚男小武與舊識小莉重逢而迸出火花,正宮去年9月間發現兩人在Line「電愛」,小武也承認:「對不起,我愛上別人了」,惹怒正宮控告求償。小武與小莉都辯稱,僅以「電愛」方式純聊天尋求慰藉,並未真槍實彈有性行爲。一審法官認定,Line對話露骨充滿性愛歡愉,足以心證是實際體驗,且精神外遇比肉體外遇侵害配偶程度有過之而不及,判小武與小莉連帶賠償60萬元,仍可上訴。

小武夫妻與小莉等3人是大學時期友人,畢業多年後,小武與小莉因故重逢後竟燃起愛火。小武的正宮指控,去年9月間發現兩人在通訊平臺Line上多次對話露骨、誇張,怒向老公究問,小武向她承認:「對不起,我愛上別人了」。正宮以兩人Line對話內容爲證,怒告侵害她的配偶權,求償精神撫慰金60萬元。

小武與小莉到案都坦承確有情愫,但實際未發生過性行爲,並辯稱因顧及仍在婚,僅能在Line以「電愛」方式純聊天,透過誇張露骨的言語互動,抒發相思之情及想像未來生活,彌補兩人精神需求的消遣與慰藉,但不能以「電愛」內容就認定雙方發生性行爲。

小武還抱怨說,老婆發現他與小莉逾越男女交往情事後,隔月還跟他嘿咻過3次,顯然行動上已原諒他了,但竟提告求償,有違誠信原則。

臺中地院法官勘驗小武與小莉的Line對話內容,認定字裡行間充滿性愛歡愉與眷戀氣氛,聊到性愛之事不像單純虛構、天馬行空的幻想,顯然實際體驗的可能性過半,且已達到法官在自由心證的證據優勢。

法官根據兩人在Line對話的眷戀情意,認爲精神外遇比起肉體外遇侵害配偶身分法益程度,恐有過之而無不及,經審酌雙方學經歷、職業工作、收入及財產狀況,判處小武及小莉兩人連帶賠償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