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三倍券若有污損 在可辨識之下仍可以向銀行兌領

▲振興三倍券如果有污損財政部定調,如果可以辨識仍可以向銀行兌領。(圖/行政院提供)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財政部今(16)日邀集60家參與振興三倍券兌付的銀行討論振興三倍券兌付的事宜,其中如果民衆或者兌領人持有的三倍券是有破損或者污損的話,仍在可辨識情況下,仍然可向銀行兌領。

財政部說明,依照「經濟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兌付要點」第9點規定,兌領人持有破損的振興券向金融機構申請兌領。

財政部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仍照全額兌付,一,假使破損的話,但餘留部分在四分之三以上;二,或者如果破損,但片片能吻合。三,如果是污損或薰焦,但號碼文字花紋仍可辨認。

財政部今(16)日邀集60家參與兌付金融機構確認兌付準備事宜,會中中央印製廠特別向與會機構說明,依照上述要點可以接受破(污)損之樣態範例

財政部提醒民衆,若三倍券不小心污損,符合上開情形,仍可使用;參與兌付金融機構也會依規定接受兌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