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2種勞保投保者要注意! 繳費收據沒收好恐影響權益

勞保局提醒投保職業工會漁會被保險人須特別把繳費收據留存以保障自身權益。(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勞保局今(19)指出,如果是投保在職業工會或漁會者要注意,當你繳納完勞保費時,應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留存,以備之後保障權益需要。

勞保局保費組組長劉金娃表示,職業工會或漁會與所屬被保險人之間並不是僱傭關係,不同於一般受僱勞工的勞保費是由公司直接扣繳,而是須自行按月將其應負擔之勞保費繳納至所屬工、漁會,再由工、漁會匯繳至勞保局,因此更需要注意自身的相關權益。

劉金娃說,如果工、漁會被保險人逾期繳納勞保費,工、漁會就會向勞保局申報被保險人欠費,並代爲加收滯納金匯繳勞保局,而滯納金的算法則是按應繳費用的千分之一來每日累加上去,上限的額度爲應繳費用的20%。

劉金娃提醒,勞保局則會依據工、漁會申報的被保險人欠費名冊對欠費的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並寄發限期繳納函,如果超過期限仍未繳納,勞保局就會移送行政執行。所以工、漁會被保險人如果有積欠勞保費及滯納金,要儘速向所屬工、漁會繳清,纔不會影響以後領取勞保給付的權益。

另外,劉金娃也說,勞工保險加、退保採申報制度,勞保局不會因爲被保險人欠費而將被保險人退保。所以工、漁會被保險人如果已經轉業或沒有繼續從事本業工作,請記得洽所屬工、漁會辦理退保作業,以免保險費持續計收。

勞保局呼籲,工、漁會欠繳勞保費也會影響被保險人領取給付的權益,勞工朋友除了按時向工、漁會繳納保險費,並妥善保存繳費收據外,也應透過工會活動參與,多加留意工會會務財務運作,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