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護確診妻女也染疫 陸軍上士請假遭無視回營記2大過 提告逆轉勝

照護確診妻女也染疫,陸軍上士遲12天回營記2大過 ,提告求公道逆轉勝。(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支援陸軍117旅砲兵營部連的李姓上士,2022年10月疫情期間,因妻女確診需人照顧請假1.5天,但妻女尚未痊癒,李男自己也確診又腰部扭傷,用LINE項人事官請假,卻未獲得回覆,自認已獲得允許又延遲12天后才返營,遭到單位記大過2次。李男提訴願遭駁回,憤而提告高等行政法院求撤銷,法官沈麗後,認定懲處無據,撤銷原處分。

根據判決書,李員於民國111年10月13日起至10月14日,因家屬確診需人照顧即向單位請假1.5日,收假日正逢例假日,且李員具免留宿資格,應於10月17日7時30分前收假返營,但李員以家屬確診需人照顧請家庭照顧假、自身腰部急性扭傷及疑似確診請病假等爲由,遲至11月14日7時30分始收假返營,逾假20多日,遭部隊決議核予大過2次懲罰。他不服提起訴願後又遭駁回。

李員表示,他因接獲其配偶及女兒確診,女兒未滿12歲,需家長照顧,即辦理家庭照顧假1.5日,離營時已告知不可能只休這幾天,第一時間無法返營,人事官說可將佐證傳給人事後補請假。

李員收到確診居家隔離證明書時,立即以通訊軟體LINE傳給人事官告知,經過3、4日後,李員未收到任何通知,自己認爲長官已准假而未返營。卻又因照顧假期滿,準備收假時,因急性腰扭傷、腰痛無法站立前往就醫造成無法返營。於是在11月10日語單位組長電話聯絡,快篩後呈現陽性,請組長代爲請假,組長說「好,知道了」,但組長未告知請假結果,11月14日早上,李員身體好轉即自行返營後,但組長卻不接受李員所提證明文件,也不允許他補辦請假手續,最後懲處兩大過,他氣得向法院提告求公道。

軍方答辯表示,李員當時用LINE傳訊人事官請假,且被動等待詢問,未完成請假補辦程序,歸營後又未能立即提供相關確診證明、就醫紀錄等,補辦請假程序,逾假20餘日,符合「無正當事由逾假」要件。且他爲資深幹部,無正當理由長達20餘日未返營收假,將自身違失推託單位幹部,人評會記大過2次,應屬合理懲罰。

法官審理後認爲,李員因照護確診家屬而延展請假非屬逾假,人評會卻基於錯誤事實認定違法,誤以「言行不檢」爲處罰依據,且訴願決定未予糾正,因此,法院認李男訴請撤銷有理由,撤銷原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