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護成本龐大 學者建議師法日本

苗栗縣失智長輩約有800多人,全縣目前在頭份市等7鄉鎮,設置有7處失智據點。圖爲長輩使用復能器材示意圖。(苗栗縣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爲避免、減緩失智症,長者可以多做運動。(桃園市衛生局提供/賴佑維桃園傳真)

政府照顧50歲以上的失智者提供家屬可申請長照服務,由長照專員評估,必須符合等級2以上纔有補助,若要符合衛福部「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則要被評估等級4以上,許多失智症患者並不符合資格,通常只能回到家庭照顧。

桃園市衛生局長期照護科餘正麗表示,目前失智症患者若入住24小時機構,仍是與一般失能長輩混合居住,雖然未來有設立失智專門機構的趨勢,但目前仍是混住模式。申請補助方式,則是要入住滿180天以上,經評估失能等級4級或身障中度以上才能申請,每年可領取12萬元補助,相當於1個月1萬元。坊間入住機構視等級、房間牀數等,每月約3.5萬到6萬元間,若算進補助,每月最便宜約2.5萬元。

元智大學老人福祉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徐業良認爲,日本已邁入超高齡化社會,他們將科技產品運用在高齡及失智照護就值得臺灣借鏡,像是許多照護機構運用海豹型機器人「PARO」做爲「神經邏輯治療機器人」,外觀就是絨毛玩具內建感測器,不像真實寵物需要處理大小便、進食問題,此類型機器人與失智者互動,可喚醒過去養育子女、寵物記憶,也可減少病人喊叫、狂躁、徘徊等問題,缺點是要價至少6000元美金,價格不斐。

另外,日本機構中也大量採用機器人,減輕照服員的工作負擔,可帶領做體操、簡單互動等,符合少子化趨勢及長照人力不足,應該在臺灣推廣。

徐業良認爲,針對照護失智症的科技產品在臺灣越來越多元,有些礙於價格無法被普遍使用,政府明知長照人力缺乏,失智症照護也不如想像中容易,應要有更多措施或經費補助,才能減輕機構人力不足及家庭照顧者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