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者籲 以長照需求當評估標準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認爲,長照計劃的合理安排仍應以「失能程度」當判斷標準。圖爲外籍看護帶長者到公園運動復健。(本報資料照片)
多位立委提案,放寬80歲以上長者聘僱外籍看護條件,免經巴氏量表評估,但醫師表示不樂見,認爲不僅涉及公平性問題,可能排擠真正有需要的人;合作社照顧聯盟秘書長林依瑩也說,家庭看護移工可能要求移工執行額外工作,在移工人權或待遇未改善情況下開放,恐使逃跑移工人數增多,造成隱憂。
臺灣長照醫學會理事長、家醫科醫師劉伯恩認爲,並非所有80歲以上長者都需要外籍看護,若開放免經巴氏量表評估,恐怕會無限上綱,申請量一定會提高,可能排擠到真正有需要的人,甚至衍生名額被變賣等問題。
劉伯恩認爲,目前申請巴氏量表評估管道已經相當多元便利,例如過去僅限神經內科等專科醫師開立巴氏量表評估,現在已經放寬;如果受照護者行動不便,衛福部已開放在宅評估,省去往返醫院的困擾。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認爲,長照計劃的合理安排仍應以「失能程度」當判斷標準。將外籍看護納入長照專業人力管理、打破外籍看護家庭不能使用居家服務或日照的不公平規定,並以長照需求評估取代巴氏量表,當聘僱外籍看護的標準,減少民衆奔波。
林依瑩表示,80歲以上長者免巴氏量表評估,恐使不需要24小時照顧的輕度失能或無失能長輩們更依賴移工,減少其自我照顧能力,如果他們需要部分時數的照顧,應尋求本土照顧服務員。
但林依瑩也說,長照2.0人力成本高,使得大家想找較廉價的外籍移工,政府應想辦法減少民衆因使用長照2.0服務衍生經濟負擔,並增加服務量能,例如公與私部門推動長照保險、培養鄰里互助長者人力都可以參考,不贊成直接放寬申請家庭看護外籍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