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配偶衰退,照顧者深陷困境如何解?

問題:

我已經結婚 35 年了,這是我的第二次婚姻。七年前,我丈夫開始表現出令人不安,甚至具有威脅性的行爲。他被診斷患有輕度認知障礙,其困惑感和記憶力喪失的狀況持續緩慢加劇。他現在 90 歲了。他的房子髒得不像話,亂得不成樣子。他的醫生吊銷了他的駕照,但他仍然每天開車,而且他在社交方面毫無頭緒,還很無禮。然而,他仍然購物、做飯、吃飯、洗碗和做一些小修理。他拒絕任何關於家務或維護方面的幫助,我們的房產正在逐漸破敗。他身體還算健康,有時看起來相當清醒,並且拒絕承認有任何問題。

四年前,我搬到了我們房產上的一個小出租公寓裡。我丈夫把我從他的兩份委託書裡除名,轉而指定了他的長子,也就是我的繼子(此人非常負責且值得信賴)。我們所有的錢依舊在共同賬戶中,可幾乎沒有足夠的錢來支撐兩個家庭的開銷,但我無法忍受再和他一起住,寧願過得非常節儉。我沒有尋求離婚,因爲我沒有足夠的錢生活。我現在想把房子賣掉,不過他想留在自己家裡,這可以理解,所以拒絕了。

我們有一份信託協議,其中規定,如果五個受益人(也就是我們的孩子)認定我們無行爲能力,受託人(兩個長子)就可以接管。我仍然身心健康。我感覺被困在一個奇怪的處境中。我諮詢了一位律師。費用很高,並且她幾乎沒給出有用的建議。如果我丈夫需要去長期護理機構,我們沒有長期護理保險,而且因爲我們擁有兩處出租房產,不符合醫療補助的資格。我將感激任何建議或評論。

您現在處於一個非常艱難的處境,而且好像已經採取了很多重要的步驟來保護自己。

您諮詢的那位律師沒幫上太多忙,可能主要原因是目前您能做的比較有限。

但這很有可能會改變,因爲毫無疑問,您丈夫在認知和身體方面的困難將會增多。

在某個時候,您或者您丈夫的長子,將能夠向法院申請被任命爲您丈夫的監護人或財產管理人(或者兩者皆是——各州的術語有些不同,即使角色本質上是相同的)。時機難以把控,因爲這無疑會惹惱您的丈夫,但隨着情況的惡化,這可能會變得必要。

同時,您提到您所有的錢都在聯名賬戶裡,而且您還有一個信託。儘可能多地把您的資產,比如聯名賬戶和房地產,轉移到信託中是有意義的。這能讓受託人掌控賬戶和財產,也有助於防止您丈夫做出任何具有破壞性的投資決策。有認知障礙的人是詐騙和金融掠奪者的主要目標。

至少在您丈夫未來需要養老院護理時,讓我來讓您在醫療補助規則方面放寬心。如果出租房產產生的收入對您的幸福至關重要(好像就是這種情況),那麼在出租房產的“可計算”方面存在一個例外。這意味着您應該能夠保留出租房產,並且仍然能夠爲您丈夫在養老院的護理拿到醫療補助覆蓋。

此外,一旦您的丈夫搬到養老院並獲批醫療補助,您可以出售房屋並將收益存入信託。然而,您或許想要對信託進行修改,因爲如果您在您丈夫之前去世,它可能無法保護資金。

您需要與您所在州的老年法律師確認所有這些內容,因爲規則及其應用和規劃機會各州可能不同,但上述所有內容在全國範圍內應該是準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