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善弟開墾山坡地 雲縣府:李進勇任內核定

雲林縣府水利處長許宏博(右)19日以礦物局2021年1月20日公文爲證,該局人員現勘研判張啓盟整坡造成大面積裸露,並非採取土石導致。(周麗蘭攝)

針對雲林縣民進黨籍議員邱世文在政論節目指縣長張麗善胞弟張啓盟在斗六咬狗段的農地開發,是她上任縣長後覈定,雲林縣府19日對此嚴正駁斥,水利處提出公文爲證,張與張妻申請案都是在前縣長李進勇任內核定。

水利處長許宏博指出,張啓盟於2018年1月9日向斗六市公所提出農業經營計劃,因位於山坡地,他申請簡易水土保持,該處經專業技師審查於3月30日覈准,發文縣府農業處,另一案當事人陳安妮(張妻)也是在2018年12月26日覈准。

許宏博表示,因有民衆檢舉採取砂石,經濟部礦物局於2021年1月間現勘,但未發現有土石外運情形,函文載明「初步判斷鄰近道路並無明顯大卡車行駛跡象,坡地表面與鄰近地形地貌連續且平整,尚無採取土石產生之地形落差或階段面出現,部分樹木植栽仍保留於原地,且表土覆蓋根部以上約50公分,推測應屬整坡行爲造成之大面積裸露。」

許宏博說,張啓盟的整地面積應申報水土保持計劃,而非簡易水土保持申報,依違規面積2度裁罰分別6萬元、12萬元,並勒令停工,申報人不得再整地、開發、種植作物,現地光禿並非不合理,去年9月、12月水土保持專家曾會勘,要求其採取保護措施,若有必要2月分再履勘。

新聞處長羅楚東指出,張啓盟、陳安妮申請咬狗段開發面積共10筆,總面積約4公頃,至於雲林地檢署依違反水土保持法起訴張啓盟,起訴書中提到,張啓盟在開發過程中佔用約1700平方公尺的國有地,約佔總開發面積5%,並無所謂「5個足球場」之情事,對於檢方起訴張啓盟,縣府完全尊重司法調查,但邱世文議員利用媒體扭曲事實、散佈謠言,以監督之名遂行政治鬥爭之實,縣府予以最嚴厲的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