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警員尋短手機留遺書「點名3同事霸凌」未開調查審議會家屬不滿
記者唐詠絮、張君豪/彰化報導
近日全臺職場霸凌事件連環爆!11月17日彰化縣警局刑大張姓偵查佐(39歲)因沒到刑大辦公室上班,經同事協尋才發現在租屋處尋短身亡;經查張姓警員是臺中人,2年多前調任彰化刑大服務,平常工作認真未有異狀,且已婚育有一名6歲兒子,彰化縣警局當時表示無績效壓力或職場霸凌等問題。
但張姓偵查佐遺孀27日發出陳情信指出,在丈夫手機內發現遺言,內容明確指出在同刑警大隊的3名同仁對他言語職場霸凌,纔會逼他走上絕路。
死者遺孀表示無法接受,陳情信件指控「家庭和睦的我們,父母親退休健在、寶貝兒子才6歲多,如果不是遭遇到警局長官及同事言語、職場霸凌,他怎麼可能會選擇拋棄妻小 ;如果不是長期內心承受極大的壓力、恐懼與冤枉,怎麼可能在遺書上指名道姓」怒轟彰化縣警局官官相護,把尋短責任歸咎逝者自身抗壓問題。
▲彰化爆偵查佐「租屋處輕生」,遺孀悲痛發陳情函到總統府 。(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儘管彰化縣警局強調在張姓偵查佐尋短後,總局督察系統進行行政調查;但對比日前遭指控「警界謝宜容」霸凌事件的臺南市刑大職場霸凌事件,彰化縣警局迄今並未依公務機關職場調查霸凌相關規定、提報包含委外專家、學者組成「機關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進行職場霸凌調查審議,程序似未臻完善、也難杜絕外界、家屬質疑聲浪。誠如張姓警員在手機留下遺言簡訊、點名刑大三名同仁涉嫌言語霸凌,導致身心壓力過大尋短。張員指控是否屬實,遭指控同仁是否有霸凌行爲;應交由外界專家組成的審議委員進行詳細徹查,對此彰化縣警局指出,針對張員輕生一案,經彰化縣督察科行政調查,並未發現有何言語、行爲上的霸凌跡證,目前已移請彰化地檢署調查偵辦,另外,刑大將於28日上午對外公開說明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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